重庆消防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时间:2023-5-28      来源:渝消协      点击量: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选举工作,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条 本会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组成,按照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

  理事会理事总人数不得超过40名。

  第四条 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各会员代表意见,并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提名新一届理事、监事和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条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选举采用差额(差额人数不得低于10%)、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监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采取等额选举;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

  第六条 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确定,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 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前,由换届领导小组依据法规和本团体《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的有效性。

  第八条 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不采用票箱投票,采取直接从代表手中回收选票。当场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做出记录。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 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十条 在换届选举中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一条 理事、监事须获得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同意,方能当选。

  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并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理事的变更和增补: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当然的理事】

  (一)由单位会员担任理事在任期内,理事单位代表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任理事的,原理事单位可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继任,但应书面报告理事会批准;同意变更的,应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告。未提出增补申请的时限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

  由个人会员担任理事,因某种原因不能继任的,应及时调整或增补。

  (二)可根据会员单位数量的增加,适当增补理事。增补理事的,由秘书处向理事会提出动议,召开理事会确定候选人,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确认后,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告。

  第十四条 负责人、监事的变更和增补:

  由单位会员担任副会长、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应及时变更或增补,并报理事会批准;同意变更的,应向全体会员会员代表公告,并及时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抄报相关单位。未提出变更申请的时限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副会长监事资格。

  由个人会员担任会长、副会长、监事,因某种原因不能继任的,应及时调整或增补。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变更、增补程序参照第十三条进行。社会团体届中,原则上不受理监事的增补。

  第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由个人会员担任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因某种原因不能继任的,由理事会及时讨论研究,并在30天内提交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重新选举。

  理事会通过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办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秘书处和10名以上会员联名有权对其他会员提出除名要求。除名要求应当写明除名理由,并由理事

  会审议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被提出除名的会员有权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对会员的除名,须有半数以上到会会员代表通过方可除名。

  第十七条 1/5以上的会员代表,1/3以上的理事联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本会章程或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可以提出罢免建议。罢免建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联名人应签字或盖章,并写明罢免理由。理事会在接到罢免建议后,应及时进行讨论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进行罢免动议。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有权在会员代表大会罢免动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罢免建议须得到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2019年10月28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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