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时间:2023-11-3      来源:渝消协      点击量:
   一、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在协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消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1.全面负责组织规划团体标准体系、制定标准编制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核、批准和复审。

  2.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消防行业标准化创新发展的措施办法,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 落实各项任务分工,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标准化工作进行协调;

  4. 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责

  在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具体负责会同成员单位抓好标准化工作,将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及存在问题提请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

  2. 对有关部门拟提请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批;

  3. 负责组织召开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会议,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落实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

  4. 完成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各成员主要职责

  1. 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开展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标委会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

  2. 按要求参加标委会会议;

  四、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相关成员参加。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需要向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交讨论议题的要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提交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参会人员不局限于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成员,可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其他有关企业和专家参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主任签发后印发有关部门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协会。

  2.督导考评制度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下列事项的督导考评:

  (1) 各委员、各成员单位应贯彻落实协会有关标准化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协会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3)协会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批示落实办理情况等。

  3.信息联系制度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要加强与各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通报有关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报告,遇有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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